如何追回被黑平台骗取的资金 刷单被骗 “刷手”为何却称自己是受害者?
事实上,电商行业里的“刷单”现象与医院号贩子、社交平台僵尸粉、演唱会倒券黄牛等现象类似,属于社会顽疾。“刷手”和“赌徒”明知行为违法,不受法律保护,为何还敢到电视台和社交平台上爆料求助或向平台施压?
知情人士分析,“刷手”在被骗之后,为了讨回被骗钱款,到各大媒体及社交平台进行虚假陈述,甚至组团恶意投诉,以此引发舆情来向同为受害者的电商平台施压,希望能够追回损失。
“刷单”被骗者俯拾皆是,大部分“刷手”虽然明知“刷单”违法,却带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越陷越深。
和“刷单”被骗一样,事实上,许多参与网络**的“赌徒”,在事前非常清楚自身行为,赌输后就会围聚在各类投诉平台进行“维权”,以未收到“货品”为由进行恶意投诉,希望通过向平台施压拿回赌资。
于是,在很多投诉平台,网友会看到很多语焉不详的投诉,称“付了款却没收到货”,或者“平台收了钱却不给退款”等,原本用于维权的投诉机制却成了违法行为的舆情施压工具。
事实上,无论是诈骗还是**,此类“黑灰产团伙”都是精心布局,一旦得手就会立刻转移赃款,需要联动支付机构和执法部门共同打击此类违法行为;但“**者”和“刷手”们明知自己行为违法,往往不会主动报案,导致此类“黑灰产团伙”得以逃脱法律的制裁。
亟待执法部门主导社会各界合力严打
今年7月,公安部研究部署防范打击整治跨境网络**活动工作,目标是摧毁一批境外赌场,打击一批为跨境网络**等犯罪提供资金结算的“地下钱庄”和网络支付平台。
7月26日,据媒体报道,一个在境内办卡、在境外实施诈骗的特大买卖银行卡犯罪网络被警方侦破,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600多名,缴获银行卡11000多张、企业对公账户1800多个,其中就有很多利用电商平台进行诈骗的案例。
一些诈骗组织藏身境外,利用互联网对境内的违法“刷单”和**行为黑吃黑,骗取“刷手”和“赌徒”的违法所得。一些诈骗组织藏身境外,利用互联网对境内的违法“刷单”和**行为黑吃黑,骗取“刷手”和“赌徒”的违法所得。
业内人士认为,这起大案证明支付企业才是线上**集团的首攻对象,电商平台的商户只是借壳所需,但难点也正在于此——电商平台很难做到事前预防,只能事后根据交易的可疑特征进行管控。
在2018年新修订实施的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中,对网络“刷单”做出了明确的规定: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,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。违反者,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可以吊销营业执照。
6月20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委联手的2019“网剑行动”出炉,重点任务包括: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、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规定,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、“刷单”炒信、违规促销、“二选一”等行为。
昆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副队长沙春林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这一类“刷单”案件具有违法成本低、隐蔽性强的特点,接下来执法人员也将加强对这一类案件查处力度,挤压“刷单”违法行为的存在空间。
事实上,除了政府执法部门严打,打击“刷单”也需社会各界合力,比如各支付平台和电商平台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,还有社会各界对“刷手”和“赌徒”的监督与教育。
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采访时曾告诫:“对于‘刷手’来讲,他们自己也在上网买东西,千万不要觉得有一天能够损人利己。”
警方的各级网警部门也都大力提醒:网络**是违法行为,所有的网络**都是骗局,每一个骗局背后都有人操纵,赚钱不走正常路,被骗只在一瞬间。